受今年第23号台风“菲特”影响,全市各地受灾严重。为此,本月纳税申报期延长至10月29日。届时个别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办理延期申报申请。
特此通知。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