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安隆世纪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公司注册咨询热线

公司注册、变更、注销、工商年报
代理记账报税、代理退税、代理开票和社保
验资、审计、评估、汇算清缴
内账核算、合伙企业财务管理
担任常年财务税务顾问
财务尽职调查、财务人员培训、税务筹划
地 址:宁波华楼街14号A306室
传 真:0574-87176921
会计事务部:0574-87176912
验资审计事务部:0574-83006529
代办事务部:13184331873
税务培训咨询事务部:13056883176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正文

宁波公司注册的名称保护规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10/30 17:26:38    点击次数:

宁波公司注册的名称保护规定

宁波公司注册后,关于公司名称的保护规定收集整理如下:

1、名称预先核准后,名称保护期为6个月,一般会在名称核准通知书中注明。

2、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 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3、企业被注销或吊销后,原名称要经过三年才能重新使用。

4、宁波公司注册的名称一般是分级保护,即区牌名称同一区内不得名称相同或相近,但跨区可以重名。市级名称宁波市内均不得名称相同或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