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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司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按《公司法》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决议1,内容主要包括:同意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确定基准日等事项;
(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决议2,内容主要包括:确认基准日公司净资产额,界定各股东的净资产份额,并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的股份。
(5)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6)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主要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筹备情况、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公司组织机构人选;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经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
1、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加盖公章。